12起案件入选全国典型 浙江检察晒出公益诉讼3周年成绩单

2020-08-21 15:25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记者 李灿 通讯员 龚婵婵 龚成

WechatIMG524.jpeg

  12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最高法和生态环境部典型案例;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率先出台关于服务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成立全国首个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全国首家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获评“浙江民生获得感示范工程”,并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唯一样本入选全国首部司法制度法治蓝皮书……

  8月21日,省检察院召开“贯彻落实《决定》,守护美好生活,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晒出全省检察公益诉讼3周年亮眼成绩单。

  守护美好生活

  数据显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250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679件,督促修复被毁耕地、林地1470余亩,增殖放流8850万余尾,补种树木5.9万余棵。

  据介绍,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我省检察机关已在今年7月启动为期3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行动,着力解决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全省各地已纷纷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类“小专项”行动:省检察院联合相关厅局部署开展守护“美丽河湖”专项行动,吹响保护“母亲河”号角;新昌县检察院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丽水市检察院开展“守护古树名木”专项监督活动,实现莲都区原生态樟树群整体原址保护。

  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检察公益诉讼的开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

  “今年5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决定》,对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制度体系,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参与新闻发布会的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将积极推动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切实履行职责,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等形式,加强对《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据悉,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已出台100余个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或决定,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在疫情防控工作吃紧的今年年初,省检察院就曾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印发相关文件,挂牌督办10件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探索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杭州是2022年亚残运会主办城市,最近,不少杭州市民发现公共停车场、人行天桥、客运码头等地增设、整改了一批无障碍设施,城市主要道路上的盲道障碍物也被及时清除——据了解,为依法保障残障人士合法权益,今年1月,杭州市检察机关就全市范围内发现的8类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漏洞,先后向城管、住建、港航等部门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5件。

  “积极稳妥探索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是《决定》的重要内容,目前,我省检察机关已开展相关实践探索,取得良好效果。例如宁波市海曙区“骚扰电话”整治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诸暨市房地产、装修行业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两周年典型案例。

  “全省检察机关将以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为契机,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贡献检察力量。”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